7月21日,我校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共建机制”签约仪式在学术会议中心4号会议室举行。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常培忠,校党委书记刘志彧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仲东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杜晓东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呼和浩特市人大党组成员、秘书长邢俊平,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以及法学院院长丁鹏,相关处室、学院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签约仪式上,常培忠表示建立立法共建机制,旨在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呼和浩特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深化备案审查制度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与内蒙古大学开展合作共建,就是希望借助内蒙古大学平台优势、学科优势、人才优势,有针对性地吸收能够承担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专业人员、掌握审议和论证立法项目能力的专家学者、具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的专业人士,充实到地方立法队伍和立法实践工作中,共同打造更专业、更权威、更高效的智库,成为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的“外脑”。进而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深度融合,在推动校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强首府工程、打造区域化中心城市、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上展现新作为。
刘志彧首先对呼和浩特市各方面对学校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并进一步指出,学校与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合作共建六大平台,目的就是通过设立和成立实践教学基地、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立法联系点)、法律专业代表之家等一系列具体举措,发挥双方各自优势,为自治区强首府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学校也要主动作为,为呼和浩特市当好“六个表率”提供法学领域专业智库和“外脑”服务,精诚合作,共同努力,打造校地合作的新品牌。
(供稿:法学院 编辑:李文娟 审核:刘雪峰 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