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以及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认真推动学校党委部署要求落实,12月5日至7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校纪委书记张利平带队,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实验室与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查行动。
督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赛罕校区、玉泉校区实验室、办公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奥都餐饮公司、幼儿园、化学药品库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查看了宿舍管理、用电安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危化品管理等情况。
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在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上通报了督查情况,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强化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以扎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筑牢校园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