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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陶功明:努力成为新鞍钢铸造大国重器的重要一极

四论 攀钢积极争当鞍钢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中坚力量 攀钢日报评论员 大国重器牵涉国脉国运,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作用。 铸造大国重器,是鞍钢集团作为中央企业的责任和担当,也是攀钢人坚持不懈的追求和爱国报国的情怀,我们义不容辞,必须有所作为。 攀钢因国家战略而生,在近60年的发展历程中,出色地完成了开发攀西资源的国家使命,成为迄今为止全球唯一实现钒钛磁铁矿中铁、钒、钛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我们不仅参与了一大批国之重器的制造,挺起了钢铁脊梁,而且自主研发了高速铁路用钢轨这样的国之重器,撑起了中国速度。我们骄傲自豪,在铸造大国重器中铸就了属于攀钢的辉煌和荣耀。 铸大国重器,需心怀“国之大者”。国之重器,是民族复兴的基石,是固国安邦的砥柱。今天,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英雄的攀钢人,要把深沉的爱国情转化为铸造大国重器的责任担当,勇做铸造大国重器的参与者、实践者、见证者,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新答卷。 铸大国重器,需创新创造。大船、大飞机、大平台……几乎每个大国重器都拥有一系列“世界第一”“全球首创”的核心技术。没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就不可能真正将大国重器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我们要把强烈的报国志转化为铸造大国重器的具体行动,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国家前途与命运的角度,重视核心技术的投入和研发,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聚焦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千方百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要摒弃“短平快”思想,坐得住板凳、耐得住寂寞、容得了失败,加大产品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擦亮重轨等民族品牌,持续做强做优特钢和钛材产业,加速突破“卡脖子”技术封锁,为国家重大工程材料实现自主可控贡献智慧和力量。 铸大国重器,需育“大国工匠”。铸造大国重器关键在人。为研发出钢轨全过程连续仿真技术,攀钢钒型材轧制首席工程师陶功明持续跟踪15年,先后3次求学,终获成功,成为攀钢钢轨尺寸波动等技术研发的“万能钥匙”,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坚持到底、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在高质量建设新鞍钢的关键时期,需要培养更多像陶功明这样的“大国工匠”,赋予国之重器以匠魂、匠心和匠气。 人无精神不立,国无精神不强,要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多元的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完善职工技术技能竞赛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形成一批叫得响的核心员工、“金牌工人”,为铸造更多的国之重器提供人才支撑。 大国重器,肩负荣光,成就梦想。让我们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践行钢铁强国初心使命,下定决心、保持恒心、找准重心,始终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在锐意创新中把握机遇,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努力成为新鞍钢铸造国之重器的重要一极,阔步迈向新攀钢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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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陶功明:热处理工艺的力量——中国高铁钢轨的密码

2022年5月20日星期一,中国高铁迎来了高光时刻,诸多高铁线或开通或提速。亚洲最大现代化铁路枢纽——北京丰台站重启开通运行,是高铁、普速列车、地铁综合交通枢纽。 丰台火车站是北京最早兴建的火车站,于1895年中国第一条复线铁路——津卢铁路开通运行时就投入使用,如今已旧貌换新颜。 京广线北京到武汉段时速提高到350公里运行。 北京到石家庄的最快运行时间只用1小时1分钟,这就是京津冀城市圈的速度要求。 北京到郑州最快运行时间也只用2小时11分钟。记得五十多年前,往来北京至郑州出差,都要坐一夜的绿皮火车,时代发展的速度超乎想象。 北京到武汉最短时间缩到3小时48分钟,这速度惠及了京广、京九沿线16个省(区)市高铁提速与智能化高铁运行。 济郑高铁郑濮段开通运营,形成河南省内的“米”字高铁网。中原郑州依旧是全国的交通枢纽。 更有全长1086千米时速350公里的郑渝高铁全线开通,跨越了河南、湖北、重庆三个省市,大大缩短了郑州到重庆的时间,郑州到重庆最快用时4小时23分钟,穿山越岭赏美景。 所有这些都大大缩小了人们的时空距离,提高了社会经济的运作效率! 支撑中国高铁响亮的名片不仅有先进的高铁机车制造技术、信号控制系统,更有一辆辆高铁机车下长达百米、平直光亮、高强度的高铁铁轨最有力、最基础的支撑。 想知道在时速350公里高铁运行中,一枚竖立的硬币纹丝不动的密码是什么吗?让我讲给你听: 想必凡看过2021年11月29日央视财经频道(CCTV2)开播的六集大型工业纪录片《钢铁脊梁》的观众,一定会被中国钢铁工业发展速度与技术进步力量所折服,也会被诸多不曾想象的画面所震撼。哪有什么“傻大黑粗”,有的是那火红年代的干劲、自力更生的精神、先进技术工艺的超越,以及更绿色、更低碳、更环境友好的中国钢铁工业的真实场景的呈现。 《钢铁脊梁》第一集《钢铁雄心》,将观众带进中国钢铁工业世界,回首中国钢铁工业一个个从零起步、从无到有的技术飞跃与研究成果的历史性跨越,中国高铁钢轨强大的秘密不言而喻。 “如果高铁上有一根头发丝,列车以350公里的速度高速运行,对钢轨会产生75吨的冲击力,对钢轨会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安全事故”。 目前,欧洲、日本等国高铁的最高运行时速为320公里,那么中国高铁如何实现时速350公里高速度平稳运行的呢? 时速350公里,这一直以来都是世界难题!这要求高铁钢轨具有“三高”的性能。 “三高”?哪“三高”?可不是您所知道的“高血糖、高血脂、高血压”,而是高平直度+高强度+高耐磨性。 如何破解世界难题?实现中国高铁钢轨的自主生产制造,让我们请中国第一家生产出世界一流水平百米高铁钢轨的企业——攀钢集团轨梁厂首席工程师陶功明说一说他们是怎么实现的: 制造百米高速钢轨,首先是要求高平直度。 控制百米钢轨平直度,陶功明他们十年磨一剑,开发了一套钢轨平直波动控制系统。 3D断面轮廓仪上8个激光摄像头,监控着钢轨横向、纵向断面的尺寸精度;一根百米长的高铁轨要有10万个数据检测点,每毫米一个监测点,并以300毫秒的速度将捕捉信号随时传输到设备上及时调整制造中钢轨表面的波动信号,实现自动处理调整,确保钢轨的高平直度。 图片 保障高铁时速350公里高速运行,不仅要保证高平直度,还要实现高强度+高耐磨性。 实现高铁铁轨的高强度+高耐磨性:秘密就在攀钢集团轨梁厂这座不起眼车间的大门里。 图片 在这个神秘的车间,经其生产工艺处理,高铁铁轨的寿命可以提高50%,这是钢铁行业最为神秘的一道生产工艺。 图片 图片 这种生产工艺,日本、德国对外都是严格保密,那我们怎么办?让我们听听攀钢集团轨梁厂首席工程师陶功明怎么说: 图片 “对,‘自力更生!’先进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的,只有‘自力更生’”。 这个工艺是攀钢的核心机密,也是中国高铁钢轨生产的核心机密。 图片 图片 这又是什么车间与什么生产工艺呢? 这就是攀钢集团轨梁厂热处理车间,就算是本企业职工也不能随意进入!说出车间的名称——懂行的人或许就可以猜出个八九不离十,那一定是热处理工艺了!对,就是热处理工艺! 然而,热处理工艺又有许多种,比如,最常见的是“淬火”,还有“回火”“退火”“正火”“化学热处理”等工艺技术。 那是什么工艺呢? 图片 这就是:淬火工艺!单单一个淬火工艺: 按操作方法不同,又可以有“单液淬火法”“双液淬火法”分级淬火法”“等温淬火法”“喷射淬火法”,还有喷雾或喷风处理等方法。 按冷却介质不同,又可以采用水介质、盐水介质、碱水溶液介质、高分子聚合物水溶液,以及各种矿物油介质等。 还有介质的使用温度…… 还要考虑钢轨淬火的温度:高温淬火、中温淬火,还是? 还要考虑控制淬火时间,多长时间?等等…… 这些不同的操作方法、不同的介质、不同的温度、不同的时间等等因素排列组合起来有成千上万种。 这还只是一部分,在不同操作方法、不同介质、不同温度、不同时间下,高铁钢轨材料内部的组织结构还在不断变化着,奥氏体、贝氏体、珠光体、马氏体,还有索氏体、魏氏体、屈氏体、上贝氏体、下贝氏体、“回火马氏体”、“回火屈氏体”等等。 这个体(组织结构)、那个体(组织结构)的,有什么用呢?不同的体(组织结构),就会使高铁钢轨内部产生不同的外在性能,高铁铁轨就会表现出来不同的硬度、强度、耐磨性、韧性,还有耐冲击性等等,这就是中国高铁铁轨经受千锤百炼,能无畏如何冲击的奥秘所在! 图片 前面说的是高铁铁轨热处理的工艺,而工艺只是事物外在形式,要想知道其内在机理,那您可就要知其所以然了,知道其原理了!这就是热处理工艺与原理的关系了。 从热处理淬火工艺技术的复杂性中找出其内在规律,就可以控制、调整工艺,这就是核心技术的价值所在。 说到这里,还要告诉各位的是,这道淬火工艺名称与方式可都不对外公布的呦!!! 图片 图片 这就是中国核心技术! 这道淬火热处理工艺是中国高铁钢轨生产技术机密,世界领先。 欲深度探求中国高铁铁轨热处理工艺与原理的技术密码,不妨到刘宗昌教授领衔主编的《金属热处理原理及工艺》中探索,刘宗昌教授可是从教近60年的老教授了,满肚子都是热处理工艺,还能给您讲出为嘛这样,又为嘛那样的道道来。 从三十多年前,刘教授就开始奋笔疾书,将其积累的知识与经验,述诸文字,与各位分享。 图片 自1991年刘教授在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了《钢件的淬火开裂及防止方法》一书后,就笔耕不辍,《钢件的淬火开裂及防止方法》(第2版),《冶金类热处理及计算机应用》,《金属固态相变教程》(第1版、第2版、第3版),《奥氏体形成与珠光体转变》《贝氏体与贝氏体相变》《材料组织结构转变原理》《冶金厂热处理技术》《热处理工艺学》《金属材料工程概论》(第1版、第2版)……可谓著作等身! 当然还有今年6月15日刚刚面世的《金属热处理原理及工艺》,这本书还是“融媒体图书”,用手机扫一扫书上的二维码,就能直达想要阅读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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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陶功明:中国高铁世界第一背后功臣,在西方羞辱中逆袭助中国打败日本

中国高铁运营里程已经达到3.8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高铁也成为国人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但你是否想过,究竟是哪里生产的高铁钢轨支撑起“世界第一”?   不是长三角,不是珠三角,而是来自四川小城攀枝花的攀钢。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中国已经投运的高铁中,有70%的高铁钢轨产自攀钢,包括投入运营的京津、武广、成灌、广深等高速铁路线。   除了制霸高铁钢轨市场,攀钢还帮助中国打败日本,拿下印尼爪洼岛上第一条高铁雅万高铁的整体项目。   要知道,为了斩获雅万高铁项目,日本全面出击,不是最早开始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而是通过官方和民间两种渠道向印尼兜售新干线模式,甚至相关人员还递交了日本时任首相的亲笔信,确保日本“将在质和量两个方面满足包括印尼在内的亚洲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日本之所以如此重视,是因为雅万高铁全长142公里、最高设计时速350公里,一旦开工,意味着东南亚地区高铁市场“启动”,背后是庞大的待开发“富矿”。   然而,中国不是吃素的,虽然在高铁方面算是后起之秀,但引进、吸收了德国的西门子、法国的阿尔斯通和日本的川崎重工等多国技术,兼容性强,更开拓了大批国产技术,且在建设贷款方面更有竞争力。   尤其有说服力的是,中国方案性价比高,总价、单价、线路长度等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其他国家。   以单价为例,一般情况下,中国建设高铁的国际报价为每公里0.3亿美元,日本则为每公里0.5亿美元,差距之大不言自明。中国能提供这样的报价,其中一个主力因素,正是攀钢打造的高铁钢轨成本更低。   最终,日本竞标失败,日媒直呼是“重大挫折”,相关人员到访印尼,当面感叹“让人无法明白”、“极为遗憾”。   中国力压日本,斩获雅万高铁整体项目,作为中国高铁整体走出去的第一单,将采用中国技术、中国标准和中国装备。这之中,雅万高铁所需的钢轨全部由攀钢生产。   高光背后,攀钢也历尽艰辛。   1996年,攀钢成立高速钢轨开发项目组,依托一年前组建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慢慢将研究战略方向瞄准到高铁上。   当时,中国只有7.2万公里铁路运营里程,三分之一还是曲线段,在这类线路上,钢轨磨损严重,使用寿命短。为此,包括攀钢在内的钢轨企业对高强度钢轨发起“进攻”。   要生产,先得了解,但攀钢前往西方钢轨巨头交流,对方只允许攀钢派一个人前去参观,且只能站在20米外。不仅如此,西方巨头还当面“羞辱”,公开称中国“不可能在10年内开发出来”。   当你实力不够强,面对这般“羞辱”,大多只能“接受”,但中国人向来越挫越强,在高强度钢轨方面也是如此。   攻关过程中,攀钢工程师陶功明挺身而出,他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向前进击:先是在研发的辅助压制中,用到一种特殊材料,解决了钢轨黏结氧化铁皮的难题,接着,加入独特的攀钢钒,不仅能增加钢轨强度,生产也更稳定。   但是,高铁要达到时速300公里以上,最难的,还是钢轨平直度。   据媒体报道,一列高铁列车重量在460吨以上,以每小时300公里以上的速度飞驰,相当于飞机低速巡航,而车轮和铁轨接触面积只有不到指尖大小,这就要求轨道必须绝对平直。   媒体直言:“如果此时轨道上有两根头发丝直径的凸起,轨道和车轮产生的冲击力将会达到7吨,这个力量对于高速行驶的列车,绝对是个灾难。”   陶功明的办法也像此前一样“笨”,他不断试验,要么趴在钢轨边上边听异响边录音,要么从预弯曲线优化、矫直工艺改进、双向矫直工艺优化等各方面入手研究,实施优化工艺参数、改进部分装置等攻关方案。   终于,以陶功明为代表的攀钢工程师团队将钢轨端头平直度提升到99%以上,媒体形容“纵长千里,平滑如一”。   更惊人的是,长度与平直度达到完美平衡,攀钢钒钢轨的试验时速达到486.1公里,完全可以胜任中国高铁的“速度梦想”。   与此相应,2016年7月,中国主导、攀钢牵头修订的“钢轨国际标准”正式颁布实施。攀钢工作人员自豪地表示,“相当于攀钢生产的钢轨就是国际标准”。   当中国高铁缔造“世界奇迹”,以至于实现整体出口,是攀钢等中企默默助攻,而在高铁之外的更多领域,中国都有类似的攻坚者,这正是中国制造业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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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陶功明:攀钢钢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领先

8月22日,攀钢型材轧制首席工程师陶功明运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模拟生产现场进行RDD试验。陶功明透露,仿真技术的运用,可提高轧制工艺控制水平,降低型钢产品开发难度。同时,提升一次试轧成功率,降低生产成本。 实际上,早在7年前,攀钢就依靠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率先在全球研发出了钢轨全长波动控制技术,钢轨规格的波动优于世界一流的新日铁钢轨。 然而,开发钢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并非易事。据该项技术研发人陶功明介绍,一直以来,国内同行业只具备单工序仿真分析,不能完成从钢坯到成品的连续仿真,即全轧程仿真。单工序仿真分析与现场实际结果相比,轧制力误差达35%至40%,存在效率低、断面温度不能继承等问题,导致钢轨形状精度、负荷精度等受到影响。 陶功明持续跟踪10年,3次带队到拥有仿真技术的高校求学,并结合多年型钢工艺设计经验,历时一年的研发,在2009年创造性地开发出了攀钢钢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其分析结果与现场实际结果相比,轧制力误差仅为5%至10%,一跃成为同行“翘楚”。 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的运用,不仅降低了型钢产品研发难度,也成了解决现场难题的“好帮手”。 型钢轧制是一个连续过程,因工艺参数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工艺过程控制极其复杂。当生产中出现问题时,只有在大量实际生产中摸索寻找原因。而对于新技术的研发则更难,耗时耗力,试验周期长。尤其是一次试轧成功率,是整个钢铁制造业都面临的难题。一次失败的轧制,成本损耗至少在50万元以上。连续几次试轧失败,直接损失上百万元的成本。有民营企业为将损失降至最低,甚至对一次试轧成功明码标价进行重奖。 值得一提的是,攀钢钢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的成功运用,为提升钢轨表面质量、平直度、尺寸精度、降低型钢产品的开发难度,以及一次试轧成功率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攀钢利用全过程连续仿真轧制技术,成功分析了310乙字钢端头规格不合、钢轨线纹、道岔轨扭转、履带钢折叠等多项现场难题,真正成为提升钢轨质量和技术研发的“万能钥匙。” 陶功明称,下一步,攀钢将让仿真这项高端技术落地,让每一名普通技术人员都能操作,以高品质的钢轨征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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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陶功明:鞍钢集团激励广大职工为新鞍钢建设注入澎湃动能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回望漫漫征程,70多年来,与共和国一起成长起来的鞍钢集团大力传承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量优质钢材,更培养了鞍钢级以上劳动模范7600多人次。孟泰、王崇伦、雷锋、郭明义……形成了独具鞍钢特色的英模文化。 如果说在一穷二白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拼命苦干”是以老英雄孟泰为代表的新中国第一代劳模的基因和底色,那么,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批以“创新巧干”为特质的新型劳模正逐步在鞍钢集团涌现出来。“时代楷模”李超、“焊接巧手”梁恩荣、“王牌电工”罗佳全等一大批知识型、创新型、智慧型劳模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为鞍钢集团的创新发展贡献了智慧力量。 全国劳动模范、鞍钢集团钒钛(钢铁)研究院轨道交通用钢技术研究所高速重载钢轨开发项目团队首席研究员邹明已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连续蹲守现场,几十个小时逐一修正参数。他先后承担国家“十五”科技攻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课题3项,国际合作课题3项,省部级及企业自选课题20余项;获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为我国钢轨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和国家高速、重载铁路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 “搞科研必须深入一线。”鞍钢集团劳模、鞍钢船板海洋工程用钢研发技术负责人严玲始终秉承着这一工作理念,无论是坯料装炉加热、轧制、热处理,还是划样、剪切,产线上的每一道工序都留下了她的身影。她始终奋战在科研一线,成功实现F级超高强耐低温海洋平台用钢的国产化突破,使鞍钢成为亚洲唯一具备F级海工钢供货资质的钢铁企业,助力我国南海超深水域“可燃冰”开采成功。 95%!这是辽宁省劳模、鞍钢矿业齐大山选矿厂一选作业区乙班班长谷安成依靠“一把抓”判断出的红铁矿品位的精准度。为了练就这个本领,只要当班,他每半个小时准会捞出一勺矿浆,对着太阳或是手电筒观察颜色和光泽度,然后再通过手指微细地感知其中的颗粒……谷安成的“一把抓”每年可为企业创效128万元,更为中国红铁矿的选别提供了宝贵经验。 2021年,鞍钢集团全年营业收入、经营利润首次突破3000亿元、300亿元关口,主要指标在央企和行业排名前列,“十四五”实现高起点开局。今年一季度,鞍钢集团利润总额、净利润、铁精矿产量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开门红”。 自2014年成立以来,“李超创新工作室”积极吸纳机械、电气、工艺、液压、计算机、仪表、吊车等专业技术骨干,核心成员由最初的21名发展到现在的28名。他们扎根一线,共完成攻关项目914项,形成48项专利、29项专有技术。 以全国技术能手、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张福多名字命名的“张福多劳模创新工作室”培养锻炼出一支经验丰富、技能高超的创新团队。由全国劳模、攀钢钒轨梁厂型材轧制首席工程师陶功明领衔成立的“陶功明劳模创新工作室”,开展了钢轨全长波动控制技术、型材全轧程仿真分析技术、钢轨残余应力控制技术等攻关,解决了行业难题,2013年以来获得国家授权发明及实用新型授权专利25项,获得10余项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培养了吕攀峰、朱华林、杨伟、吴远洪等一批技术专家。 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激励下,鞍钢集团成千上万的普通职工积极投身到企业的改革发展实践中,涌现出众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能工巧匠,这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大军奋战在鞍钢集团各基地、各产线,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奋斗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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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20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重庆大学2020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 地点:A区风雨操场

视频 1 / 毕业典礼

重庆大学2019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重庆大学2019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19年6月28日8:30 地点:A区风雨操场

视频 1 / 毕业典礼

重庆大学2018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重庆大学2018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18年6月29日8:30 地点:A区风雨操场

视频 1 / 毕业典礼

重庆新闻联播 | 第六届大学通识教育联盟年会在渝举行

第六届大学通识教育联盟年会4月15日在重庆大学开幕,来自全国110余所高校的通识教育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中国大学通识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展开交流。据了解,通识教育重在“育”而非“教”,它没有专业的硬性划分,致力于为受教育者提供通行于不同人群之间的知识和价值观。

视频 1 / 学术研讨

重庆大学2021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重庆大学2021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2021年6月28日8时 地点:A区风雨操场

视频 1 / 毕业典礼

“书香沐重大”423世界读书日系列讲座

“书香沐重大”423世界读书日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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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 | 冉克平:《夫妻团体法:法理与规范》

一、 内容简介 2020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将婚姻家庭编纳入其中,不仅开启了婚姻家庭立法的新篇章,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较强的伦理色彩,因而常常被视为一国的固有法制,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本土化特征。夫妻团体构成现代婚姻家庭的轴心,是观察和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要概念和视角。本书以《夫妻团体法:法理与规范》为题,以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定与实施为背景,针对夫妻团体的法理与规范,从立法论与解释论两个层面就夫妻团体的价值变迁、夫妻团体中的意思自治、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及其清偿、夫妻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夫妻身份权的性质及其效力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而详实的分析。 二、 作者简介 冉克平,1978年生,湖北枝江人。分别获法学学士(重庆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年遴选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 主持“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多项。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清华法学》《法律科学》《法学》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20余篇次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文摘刊物转载。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意思表示瑕疵:学说与规范》《物权法总论》《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等专著多部。 三、 序言——王利明 2020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调整范围包括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标志着长期以来独立运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等单行法在形式上向民法回归。将婚姻家庭编纳入《民法典》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制的最佳方案,不仅开启了婚姻家庭立法的新篇章,而且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婚姻家庭制度以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为基本内容,与合同制度、物权制度等相比,具有较强的伦理色彩,因而常常被视为一国的固有法制,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本土特征。夫妻团体构成现代婚姻家庭的轴心,是观察和分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要概念和视角。《夫妻团体法:法理与规范》一书以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定与实施为背景,从立法论与解释论两个层面分析夫妻团体的价值变迁、夫妻团体中的意思自治、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及其清偿、夫妻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夫妻身份权的性质及其效力等问题。全书共分为十章,针对夫妻团体的法理与规范进行了系统而翔实的分析。我认为本书属于近年来婚姻家庭法领域的力作,在以下三个方面颇具创新之处: 第一,从夫妻团体兼具共同体与结合体的双重属性出发,分析夫妻财产制度的复杂结构。本书作者运用法社会学的研究路径,比较夫妻团体与经济团体之间的本质差异:前者表现的是全方位的人格投入,成员之间的关系属于情感的、不可计算性的结合,其他人不容易替代;后者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属于理性的、可计算性的结合,其相互关系可以替代。通常认为,《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民法上的人被假设为“理性人”。然而,《民法典》中的“理性人”假设主要存在于财产法之中,具有明显的工具理性属性;家庭法领域的主要角色系“伦理人”,带有一定程度的道德色彩。夫妻团体的“伦理人”角色深刻地影响并塑造了夫妻团体财产制度,表现为家庭法的实质理性化与财产法的形式理性化两个维度,由此形成的“夫妻团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价值矛盾,是分析婚姻家庭财产制度的重要工具。 第二,从体系化的视角分析夫妻团体的相关财产制度,揭示《婚姻法》《收养法》回归《民法典》之后引起的复杂体系效应。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可以分为婚姻家庭身份关系法与婚姻家庭财产关系法两大部分,均具有伦理性。然而,近现代以来,源自财产法的市场经济观念与个人主义价值日益渗透至家庭法领域,家庭法的理性化渐趋增强。秉持工具理性的财产法与彰显伦理属性的家庭法之间的鸿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充。典型的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家庭编的适用及其限制,身份关系协议如何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之规定,以及身份权的保护如何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人格权保护之规定等问题。《民法典》第464条第2款、第508条以及第1001条实质上成为架构婚姻家庭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乃至总则编的重要桥梁。对此,该书均从体系化的角度予以阐释,在理论研究上具有新颖性。 第三,注重理论结合实际,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制定与实施提出了宝贵建议。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与清偿是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立法热点,本书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利益共享”虽符合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但是仅具有形式正当性,并引发夫妻团体取代个人的经济自主与人格独立的实质非正当结果,应当予以废除。立法上应该以“家庭利益”作为界分夫妻团体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法技术标准。在《民法典》制定之后,该书作者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及其与个人财产的分配应坚持婚姻法的实质性“贡献”理论,夫妻财产制契约、离婚财产协议等仅具有债权约束力。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夫或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夫或妻一方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举债方的个人财产。 克平是我的学生,近年来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领域潜心钻研、勤奋耕耘,取得了一些具有良好影响力的科研成果。本书是这些年他在家庭法领域笔耕不辍的重要结晶,我对此感到由衷的高兴!希望他继续踔厉奋发,笃行致远,能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四、 目录 向上滑动阅览 前言1 第一章 夫妻团体的法理分析 第一节 夫妻团体概述 一、共同体与结合体的理想类型 二、夫妻团体的界定与特质 第二节 近现代家庭法的价值变迁 一、近代财产法的理性化趋势及其与家庭法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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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冉克平

姓名:冉克平 职称:教 授 邮箱:rankeping@sina.com 个人基本情况 冉克平,男,1978年出生,汉族,湖北省枝江市人。现为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EMBA兼职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与讲授课程有:民法总论、 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现已出版著作4部;在《中国法学》、《法学》、《比较法研究》、《清华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主持国家级与省部级课题多项。 学习经历: 1996.9—2000.7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 2001.9—2007.6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博士,余延满教授指导; 2009.9—2011.1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后,王利明教授指导; 2013.9.2014.8,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2007.7—2010.10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0.11—2015.11,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015.11—至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等 开设课程 ​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总论、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学、商法学等。 近年的科研项目、专著与论文、专利、获奖 (一)出版专著 《强制缔约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约25万字。 《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约36万字。 《物权法总论:学说与判例》,法律出版社 2015年版,约50万字。 《民法教程:民法总论·物权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约50万字。 《意思表示瑕疵研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已付梓),约40万字。 (二)学术论文 (1)CLSCI论文 1.“心中保留与戏谑表示的构建”,载《比较法研究》2016年第5期; 2.“民法典总则中意思表示错误的构建”,载《法学》2016年第3期; 3.“表见代理本人可归责性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律科学》2016年第1期; 4.“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的现实困境与制度重构”,载《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5期; 5.“物权私法保护的体系纷争与调和”,载《现代法学》2015年第5期; 6.“肖像权上的财产利益及其救济”,载《清华法学》2015年第4期; 7. “论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4期(人大《法学文摘》2015年第12期转载); 8.“民法典编纂视野中的第三人清偿制度”,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2期; 9.“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效果”,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5年第8期全文转载); 10.“《物权法》上的占有恢复关系”,载《法学》2015年第1期; 11.“私法上的合意及其判定”,载《现代法学》2014年第5期; 12.“代理授权无因性的反思与建构”,载《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12期全文转载); 13.“论借名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法学》,2014年第2期(人大《法学文摘》2014年第9期转载,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7期全文转载); 14. “论违约解除后的责任承担”,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4期; 15. “论缺陷产品自身损失的救济路径”,载《法学》2013年第4期; 16.“论所有权受侵害的类型与规范适用”,载《清华法学》2012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7期全文转载); 17.“人格权法中的人身自由权”,载《法学》2012年第3期; 18.“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载《法学》2010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12年第4期全文转载); 19.“论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载《法学评论》2010年第4期。 20.“论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过失相抵”,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4期。 21.“一般人格权理论的反思与我国人格权立法”,载《法学》2009年第8期。 22.“论强制缔约制度”,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2)CSSCI论文 1.“民法上恢复原状的类型及其规范意义”,载《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2.“论抵押不动产转让的法律效果”,载《当代法学》2015年第5期; 3. “论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载《北方法学》2014年第1期; 4.“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载《科技与法律》2013年第5期; 5. “论因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载《法学论坛》2012年第4期; 6.“论配偶权的侵权法保护”,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 7.“论夫妻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8.“缔约过失责任性质新论——以德国学说与判例的变迁为中心”,《河北法学》2010年第2期; 9.“论情谊行为中的侵权责任”,载王利明主编:《判解研究》(2009年第6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10.“论我国侵权法的保护范围”,载《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8期; 11.“试论公物的概念、权利性质及其适用”,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12.“论公共利益的涵义及其在民法上的价值”,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13.“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第二作者); 14.“继承回复请求权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第二作者); (3)一般论文 1.“论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载《私法》(第9辑第2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民法典总则的存废论——以民法典总则与亲属法的关系为视野”,载《私法》(第15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法人概念的反思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构建”,载《私法》(第11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人格与人格权基本问题研究”,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第2期; 5.“论公序良俗对宪法权利的保护”,载《时代法学》2006年第3期(第二作者); 6.“机动车致人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兼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载《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7. “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新探——兼评《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1期(第二作者) 版权所有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联系电话:027-87543247Email:fxyx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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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冉克平

冉克平,男,1978年出生于湖北枝江市,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在《中国法学》、《清华法学》、《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0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等全文转载约10次。出版著作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3项,省部级基金3项。2017年3月荣获 “第五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1] 2020年度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 [2] 学习经历 1996.9—2000.7 重庆大学法学院 法学本科2001.9—2004.6 武汉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硕士2004.9—2007.6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2009.9—201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后2013.9—2014.8 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2007.7—2010.10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2010.11-2015.10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5.11-2017.9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2017.10-至今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科研成果 (一)出版专著1.《强制缔约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约25万字; 2.《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约36万字; 3.《物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约35万字; 4.《意思表示瑕疵:学说与判例》,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二)学术论文 1. “论因第三人欺诈或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4期。 2.“论所有权受侵害的类型与规范适用”,载《清华法学》2012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7期全文转载) 3.“人格权法中的人身自由权”,载《法学》2012年第3期; 4.“论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载《私法》(第9辑第2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载《法学》2010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12年第4期全文转载) 6.“论配偶权的侵权法保护”,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4期。 7.“论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载《法学评论》2010年第4期。 8.“论未成年人受侵害的过失相抵”,载《法律科学》2010年第4期。 9.“论夫妻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0.“缔约过失责任性质新论——以德国学说与判例的变迁为中心”,《河北法学》2010年第2期。 11.“论情谊行为中的侵权责任”,载王利明主编:《判解研究》(2009年第6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 12.“一般人格权理论的反思与我国人格权立法”,载《法学》2009年第8期。 13.“论我国侵权法的保护范围”,载《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8期。 14.“论强制缔约制度”,载《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15.“试论公物的概念、权利性质及其适用”,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16.“论公共利益的涵义及其在民法上的价值”,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17.“民法典总则的存废论——以民法典总则与亲属法的关系为视野”,载《私法》(第15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8.“法人概念的反思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构建”,载《私法》(第11辑),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9.“人格与人格权基本问题研究”,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第2期。 20.“论公序良俗对宪法权利的保护”,载《时代法学》2006年第3期。(第二作者) 21.“机动车致人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兼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规定”,载《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22.“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第二作者) 23. “企业法人目的范围外行为新探——兼评《合同法》第50条之规定”,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4年第1期。(第二作者) 24.“继承回复请求权研究”,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25.“论违约解除后的责任承担”,载《法律科学》2013年第4期。 26. “论缺陷产品自身损失的救济路径”,载《法学》2013年第4期。 27.“论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载《科技与法律》2013年第5期; 28.“代理授权行为无因性的反思与建构”,载《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8期全文转载、《法学文摘》2014年第7期转载); 29. “论公司对外担保合同的效力”,载《北方法学》2004年第1期; 30.“论借名实施法律行为的效力”,载《法学》2014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8期全文转载、《法学文摘》2014年第7期转载); 31.“私法上的合意及其判定”,载《现代法学》2014年第5期; 32.“《物权法》上的占有恢复关系”,载《法学》2015年第1期; 33.“冒名处分不动产的私法效果”,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1期; 34.“民法典编纂视野中的第三人清偿制度”,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2期; 35.“论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物权的变动”,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4期(人大《法学文摘》2015年第12期转载); 36.“肖像权上的财产利益及其救济”,载《清华法学》2015年第4期; 37.“物权私法保护的体系纷争与调和”,载《现代法学》2015 年第 5 期; 38.“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的现实困境与制度重构”,载《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5期; 39.“表见代理本人可归责性的反思与重构”,载《法律科学》2016年第1期; 40.“民法典总则中意思表示错误的构建”,载《法学》2016年第2期; 41.“‘恶意串通’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民法典总则中的构造--兼评《民法总则》之规定”,载《现代法学》2017 年第4期; 42.“夫妻团体债务的认定及清偿”,载《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43. “夫妻之间给予财产约定的效力与救济”,载《法学》2017年第11期; 课题项目 1、主持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产品责任理论与判例研究”; 2、主持2010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强制缔约制度研究”; 3、参加2007年司法部项目“公物利用法律问题研究”; 4、主持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物权法:学说与判例”; 5、主持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基金项目“民法教学中的解释论与司法实务”。教学成果2007—2008年度、2008—2009年度、2009—2010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2008年“青年教学竞赛奖”2009年度法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荣誉称号2011—2012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 教授课程 主要担任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民法总论、物权法与合同法等课程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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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人物志——张志强:人物概述

张志强,副教授,1974年3月生,籍贯陕西省凤翔县, 1994-1998在西安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获得英语语言文化专业学士学位; 2005-2008年在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方向硕士学位; 陕师大传统文化与国际教育方向博士在读。 2014年6-8月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和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带队语言培训。 2015.9-2016.9年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访学。现在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任教。 电子邮箱:pioneer@snnu.edu.cn 社会兼职:三秦文化研究会理事 研究方向: 外语教学与测试,传统文化国际教育,北美移民文化,外语教材编写与评估。 代表性成果 课题项目: 1.“中小学生国际理解状况评估指标及工具研发”,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3/8, 2021 2.“大学英语”课程立德树人教学实践取向研究 校级(重点)2/10 2020年 3. 新闻环境下英语听说课程互动和探究型教学模式实践研究 校级(重点)2/5 2019 4. 大学英语 首批信息化示范课程 校级(重点)2/5 2014年 5. 教育国际背景下大学英语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实践与研究 校级(重点)主持2014 6. 二语水平与母语思维量在二语写作过程中的相关性研究 陕西省教育厅社科 3/5,2013 7. “国际化与信息化背景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研究” 陕西省教改项目,2/5,2013.12 8. “大学英语分层教学改革研究”,校级重点,2/8,2012 9.“CET-IBT 视听说写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中国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中心,2012 10.“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英语教材的建设”,校级,参与,2012 11.“高考自主命题条件下英语测试质量控制研究”,教育部青年项目,参与,2012 12.“基于语料库的大学英语语块习得模式研究”陕西省社科项目,参与,2011 13.“大学英语新型机考视听说写研究” 青年项目(重点) 主持 2010 14.“大学英语辅修(选修)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校级教改重点 第二人 2010 15.“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RECD大学英语教学模式研究” 青年项目参与 2010 16.“形成性评估与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相关性研究”横向,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参与 2007-2009 著作译著教材 1.参编教材《大学英语阅读与翻译1(Reading and Translation)》 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07-01 2. 副主编《借来的狂欢——英美节日文化赏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 3. 英文读物:《借来的狂欢--英美节日文化赏析》副主编,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5 4. 大学教材:《领先大学英语Video-based Textbook》第一册 副主编6万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8 5. 大学教材:《领先大学英语Video-based Textbook》第二册 副主编6万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 6. 大学教材:《交互式英语视听说教程第1册》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 7. 大学教材:《大学英语口语》参编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2.1 8. 译著:《你应该有自己的床:50招解决孩子睡眠问题》(美)劳伦斯·E·夏皮罗 著 张志强、翟龙 译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1.1 9. 译著:《改掉坏毛病:40招解决孩子秽语综合症》(美)桑德拉·巴弗拉诺 著 张志强、安星燕 译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2011.1 10. 教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分全攻略》主编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0.10 研究论文: 1."构建中国”与价值取向-美国报刊TIME的中国形象误读 《跨语言文化研究》2020-07 2.“认知升级时代大学英语大班口语教学模型的构建实践” 《高校外语教学研究》 2020-07 3.“从海外读者群体看中国翻译出版走出去” 出版发行研究, F级, 2018-06 4.“MOOC时代的大学英语教学” 《跨语言文化研究》,G级, 2016-10 5.“英文仿拟及其汉译研究”《跨语言文化研究》2010年11月 6.“大学英语教学中形成性评估研究与实践”《跨语言文化研究》2010年9月 7.“基于新视野大学英语在线平台的大学英语写作教学”《外语教学》2007年专刊 8.“在线语料库与大学英语写作教学”《武警西安指挥学院学报》2007.4月 主要获奖: 1.“大学英语整体教学模式”获2008年校级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第三人。 2. 论文“大学英语教学中形成性评估实践研究”获2007年“陕西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学术研讨会”一等奖,陕西高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07. 3. 2006年9月获得陕西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 4. 论文“从六级作文阅卷分析大学英语写作教学”获2005年“陕西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学术研讨会”一等奖,陕西高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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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悦读”之“专业经典”上线暨“专业经典导读短视频”系列展览揭幕仪式

2023年4月23日上午,“重大悦读”之“专业经典”上线暨“专业经典导读短视频”系列展览揭幕仪式在重庆大学声音图书馆举行。重庆大学出版社社长饶邦华、重庆大学本科生院副院长黄璐、光电学院副院长朱涛、博雅学院副院长李广益等出席活动。重庆大学图书馆副馆长李卫红主持仪式。 本次由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教师冯鹏带领学生打造的“专业经典”微视频,是平台上线的第一门专业课程、第一门理工类课程、第一门研究生课程。 本次展览的内容即为《信号检测与分析》专业课程图书导读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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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斋讲座——李开元:再读《史记》,重写历史

文字斋讲座——李开元:再读《史记》,重写历史 时间:2023.4 地点:A区声音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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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图书馆“2023科研加油站”系列权威数据库培训讲座

为迎接第28个4.23世界读书日,从4月20日到5月20日,是重大图书馆的科研加油站数据库系列培训讲座月,图书馆将组织举办多场权威数据库的线下和线上培训讲座。 图书馆举办“2023科研加油站”系列权威数据库培训讲座,各权威数据库具有超强有力的检索工具和权威数据,能够提供全球最先进的高价值文献阅读功能,让科研人员更方便快捷地获取全球最先进的高价值文献,能够提升我校师生的科研效率,助力科研!

图片 14 / 校园活动

逸夫楼讲座——新媒体与文学

2023年4月24日下午,逸夫楼讲座——《新媒体与文学》在声音图书馆顺利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第九届重庆文学奖获得者周鹏程。周鹏程老师在文学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藏地心迹》、《大地回音》等专著10部。在《诗刊》、《四川文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重庆日报》等报刊发表文学作品数百万字。 周鹏程老师的讲座从珍惜、文学、新媒体这三个方面展开。首先,周老师号召同学们用心去感受青春岁月、感受校园学习生活的美好,倡导大家要珍惜现在的校园时光、珍惜亲情友情,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生活、去学习、去工作。随后,周老师畅谈了自己对文学的发展历程的感悟,他认为文学是时代的脚印,优秀的作品离不开时代和人民,只有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作品才能触动读者的灵魂。对于当前大火的新媒体是否会给传统文学带来冲击,周老师也分享了自己的观点,让同学们对文学与新媒体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并鼓励大家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文学创作。 讲座现场气氛非常热烈。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富有感情地朗诵周老师准备的诗词,现场掌声不断。讲座结束后,部分同学就自己在写作方面的疑问与周老师做了进一步的交流。周老师还特别用心准备了签名书籍赠送给同学们。

图片 23 / 校园活动

“竹林闻声”讲座——超越平凡世界-畅销小说创作心得

在第28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重庆大学图书馆理工馆特邀重庆本土作家、中国作协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重庆文学院张兵院长(笔名:小桥老树)携《侯卫东官场笔记》、《侯海洋基层风云》、《奋斗者:侯沧海商路笔记》、《侯大利刑侦笔记》等代表作,于4月18日下午15:00在声音图书馆和读者们分享畅销小说创作心得以及进行读者交流活动。

图片 19 / 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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